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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征收教育费附加的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五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第五批取消和调整48项行政审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作如下修改:删去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款。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奶产业发展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将第九条第七项修改为:“集体经济组织向集体经营者收取的承包费、租金,向农户筹资筹劳形成集体资产;”将第二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向农户筹资筹劳形成集体资产预决算方案。”删去第十九条。删去第三十二条。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亩补助1万。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8号)文件发布,光伏发电荒山补偿标准一般为1万/亩。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三项,分别是土地补偿款,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般来说,土地征收的补偿是三到五万一亩。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决定(2011)的内容改写如下: 在条例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条第二款:“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设清真食堂,应遵守本条例相关规定。” 新增一款作为第五条第二款:“鼓励和支持企业开办清真食品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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